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非常重要方式,但在某些情况下,劳动仲裁可能会出现不予受理的情况。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有很多,其中包括以下六个条件:
1.劳动争议已经被调解解决
在劳动争议发生后,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劳动争议已经通过调解解决,那么劳动仲裁机构就不会受理这个劳动争议的仲裁申请。
2.仲裁请求超过法定时限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的仲裁请求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出。如果申请人超过法定时限提出仲裁请求,劳动仲裁机构也将不予受理。
3.仲裁请求不符合法定形式
劳动仲裁的申请人在提交仲裁请求时,应当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如果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不符合法定形式,劳动仲裁机构也会拒绝受理。
4.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只有符合法定的劳动争议范围才能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如果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仲裁机构也不会受理。
5.申请人没有与被申请人共同参加调解
在劳动争议解决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当共同参加调解。如果申请人没有与被申请人共同参加调解,劳动仲裁机构也可能不予受理。
6.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
除了以上五个条件外,劳动仲裁机构还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也会不予受理。
总的来说,劳动仲裁机构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仲裁请求将不予受理,双方当事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注意遵守相关我国法律法规,确保仲裁请求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