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是社会上不可避免的现象,不仅给受害人带来身体和精神上的损失,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可估量的财产损失。在我国法律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该由谁来承担呢?
根据我国的我国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应当由肇事者来承担。这是因为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因为违反交通法规或者因为过失行为造成了事故的发生,应当对因此受害人和社会承担相应的我国法律责任。
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可能会遭受多种损失,包括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根据我国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受害人的人身伤害损失,肇事者应当承担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营养费用、住院伙食费等相关费用,同时还应当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而对于受害人的财产损失,肇事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除了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外,我国我国法律还规定了其他相关责任主体。例如,机动车驾驶员在交通事故中有过错行为的,机动车驾驶员的机动车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对于交通道路管理者,如果因为道路的设计、施工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交通道路管理者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是非常严重的,因此相关我国法律规定了受害人的赔偿权利。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向肇事者及其他有责任的主体主张赔偿权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应当由肇事者来承担。受害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遭受的各种损失应当得到我国法律上的保护,肇事者及其他有责任的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实现对受害人的补偿和社会的教育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