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劳动法规定中,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是有权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公司在终止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方式为: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工作的每个月工资的三倍。也就是说,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的每个月工资为3000元,那么被辞退时应该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为9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在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应该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解除合同后十日内支付给员工。如果公司未按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公司履行支付义务。
此外,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员工还有权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雇通知书,并在通知书中注明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金额和支付时间。员工可以根据解雇通知书的内容向公司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总之,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是有权获得经济补偿的。公司在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并在解除合同后十日内支付给员工。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出具书面解雇通知书,并根据通知书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