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个人、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出法定范围,并且没有取得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许可证的行为。这是一种严重侵犯公共财产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经济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虚构或者夸大项目收益、隐瞒风险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属于经济犯罪范畴,是一种严重危害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稳定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会导致投资人的损失,还会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正常运作,破坏金融秩序,严重影响国家经济的发展。
在我国刑法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规定了相应的刑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刑罚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情节较轻、情节较重和情节严重。
对于情节较轻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对于情节较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以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可以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刑罚之外,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还可能面临其他的我国法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所得应当予以追缴,追缴的犯罪所得应当用于支付被害人的赔偿金、支付罚金、清偿债务等。
总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种严重破坏金融秩序和社会经济稳定的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公共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为了维护社会经济的正常运作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必须严格依法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提高人们的我国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切实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