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事故是每天都在发生的,造成了无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在我国法律上,谁来承担这些损失呢?根据我国我国法律规定,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来承担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机动车、电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向肇事者要求相应的赔偿。
其次,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这些损失都是由受害人自己承担的,而不是由政府或保险公司来承担。
另外,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如果受害人是无过错方,即受害人没有任何责任造成事故发生,那么肇事者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
总的来说,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来承担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同时,如果不幸遭遇交通事故,一定要及时报警,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争取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