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的过程中,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可以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措施。应该很多人都不清楚这两个具体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常常被统称老赖,我们来具体看下两者的内容区别。
限制高消费,即限制有关人员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指法院将有关人员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并进行不良信用记录,对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失信和限高的适用对象不同,违反限高会失信,纳入失信必定限高。
限高针对“没钱还〞的被执行人。限高是限制高消费的简称,是指当被执行人末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失信针对“故意不还钱〞的被执行人。失信是指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除了被执行人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外,还需要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这里是由冷律网为您整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咨询在线律师获得及时专业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