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非常非常重要的我国法律文件,它规定了施工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了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之前,双方通常会先签订一份合同意向书,以确认双方的意向并为后续签订正式合同奠定基础。
合同意向书是指施工双方就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后,拟定的书面文件。合同意向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首先,合同意向书的主体内容应包括双方施工合同的基本条款,如合同的标的、合同的期限、工程价款、支付方式等。双方应当就这些基本条款进行充分协商,并在意向书中明确约定。
其次,合同意向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在意向书中可以约定各自的责任范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内容,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得到保障。
第三,合同意向书应明确合同的签订方式和程序。双方应当约定合同签订的时间、地点、签订形式等具体细节,以确保合同的有效签订。
在签订合同意向书时,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合同意向书是施工双方确认签订施工合同的意向,不具有我国法律约束力。双方在签订意向书后,仍需签订正式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才能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其次,双方在签订合同意向书时应当注意慎重选择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清晰明确,避免后续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借助我国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和修改。
最后,双方在签订合同意向书时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双方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任何虚假陈述或隐瞒非常重要事实,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双方承担我国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合同意向书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非常重要文件,双方应当在签订意向书时慎重考虑各项内容,确保合同的有效签订和履行,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