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一种我国法律现象,指合同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之后,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可抗力是指在人力范围内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根据中国的《合同法》,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对方损失,并应当提供证明。如果一方未能及时通知或提供证明,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可抗力发生的前提是必须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情况。如果当事人可以预见并采取措施避免或克服不可抗力,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
另外,合同法对于不可抗力的范围也进行了限制。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不可抗力的情形,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不可抗力的情形,应当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主张不可抗力免责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专家鉴定报告等。只有提供了充分的证明材料,才能确保当事人成功主张不可抗力免责。
总的来说,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是一种正当的我国法律理由,但是在主张不可抗力免责时,需要注意及时通知对方、提供证明材料,并在我国法律范围内恰当处理,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我国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