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牡丹江中院坚持省法院“一要二统三抓实”工作思路,以“三争”晋先为工作总抓手,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充分发挥诉中调解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全流程化解。
近日,牡丹江中院行政庭在审理一起行政案件时,法官积极在诉中进行调解,成功化解该起案件。
因某单位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某饭店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某单位不服向牡丹江中院提起上诉。二审程序中,合议庭找准各方当事人争议焦点和利益冲突点,在掌握全部案件情况后,依法研判审理结果,并参照预判结果作为调解突破口,充分调动各方当事人调解积极性,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因该案疑难复杂、各方争议较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主审法官从行政机关入手,多次与行政机关负责人沟通协调确定补偿数额后,又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最后,各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