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
在我国,住房公积金是由国家和地方政府实施的一项为职工提供住房筹款、住房贷款等服务的社会保障制度。而在辞职后,职工是否能够取出全部的住房公积金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将全部的住房公积金取出来的。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辞职的职工需要向所在单位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在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辞职证明、身份证明以及住房公积金账号等相关材料。
其次,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提取全部的住房公积金:
1. 辞职满一年后,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的;
2. 辞职后再就业,且已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的;
3. 辞职后再就业,但未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的,且至少已满五年的;
职工在符合上述条件后,便可以将全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用于购买住房或者还房贷等用途。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职工可以将全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但在提取时需要缴纳相关的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超过50000元的部分,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另外,如果职工因违法犯罪被开除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同时,如果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又辞职再次无固定职业的,也是不能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总之,辞职后可以提取全部的住房公积金,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在提取前,职工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规定,并咨询所在单位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