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劳动法中,确实规定了试用期员工被辞退的情况。试用期内公司要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但是,员工在试用期被辞退是否有权要求公司给予赔偿呢?
首先要明确的是,试用期员工在我国法律上也是受到保护的。试用期员工在工作期间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劳动权益,拥有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权利。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无故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应该依法给予经济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试用期内员工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工资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公司还应当支付试用期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劳动报酬。
此外,如果公司在试用期内无故辞退员工,造成员工经济损失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可以通过我国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包括因无故辞退而导致的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
总之,试用期员工在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是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和赔偿的。公司应当依法支付试用期工资和劳动报酬,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公司未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