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低保是指北京市政府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所实施的一项社会救助制度。低保对象包括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两类。城市低保对象是指城市居民中因疾病、残疾、失业等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农村低保对象是指农村居民因疾病、残疾、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
北京市《城市低保条例》规定,城市低保的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物价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一般包括生活补贴、医疗补助、住房保障等内容。农村低保的标准由北京市农村低保办公室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农村生活成本等因素确定。
低保申请条件是指符合《城市低保条例》规定的城市低保对象和《农村低保条例》规定的农村低保对象,且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人员。申请低保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过社区、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审核后,由北京市民政局或农村低保办公室进行审批。
低保的发放方式一般有直接发放和代发两种形式。直接发放是指将低保金直接汇入低保对象的银行账户或提供现金给低保对象;代发是指通过邮局或村委会等机构代为发放低保金。低保金发放周期一般为每月一次,具体发放标准和周期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北京市《城市低保条例》规定,低保对象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低保金,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如果发现低保对象存在虚报、骗取低保金等行为,将取消其低保资格,并追究其我国法律责任。
总的来说,北京市低保是一项为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而实施的社会救助制度,对于提高低收入家庭的生活质量和社会稳定具有非常重要意义。但同时也需要加强对低保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低保金的合理使用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