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排放的污染物直接影响着周边环境的水质和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因此,为了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法规,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的标准。
一般来说,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有机物、氮、磷、重金属等物质。针对这些污染物,各国的我国法律法规都设定了具体的排放标准,以确保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在一定范围内,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
在中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规定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污染物的标准。根据该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污染物浓度应符合以下要求:
1. 有机物:COD(化学需氧量)不得超过60mg/L;BOD(生化需氧量)不得超过20mg/L。
2. 氮:氨氮不得超过15mg/L;总氮不得超过25mg/L。
3. 磷:总磷不得超过1mg/L。
4. 重金属:镉、铬、铜、锌、铅、汞等重金属的排放浓度都有具体的限值要求。
此外,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还包括了排放方式、排放路径等方面的要求。例如,要求排放口距离饮用水水源地、敏感水体等特定区域的距离不能小于规定要求。
对于不符合排放标准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相关部门将会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其改正违法行为。一些严重违法的污水处理厂甚至可能会被关停,直至整改合格。
综上所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保护环境、维护人类健康的非常重要我国法律规定,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当严格遵守排放标准,不仅是对环境的尊重,也是对社会责任的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