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非常重要方式,但并非所有的劳动纠纷都能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根据相关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很多,其中包括以下6个条件:
1. 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劳动仲裁只适用于劳动合同、劳动争议等与劳动关系有关的纠纷,如果纠纷并非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则不符合劳动仲裁的受理条件。
2. 超过法定时效期限。根据相关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限一般为1年,如果劳动争议发生的时间距离申请仲裁的时间已经超过1年,则不符合受理条件。
3. 涉及法定禁止受理的案件。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受劳动仲裁处理的案件,如非法解雇、工伤认定等。
4. 没有取得合法性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合法性质或者未经书面形式订立,劳动仲裁机构是不予受理的。
5. 没有经过调解或者调解无效。在提起劳动仲裁之前,当事人应当先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后仍无法解决争议,方可申请仲裁。
6. 其他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形。除了以上明确规定的情况外,还有一些其他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形,如劳动仲裁机构认为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程序要求等。
总的来说,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只有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够得到受理。因此,在遇到劳动纠纷时,当事人应当仔细了解相关我国法律规定,确保自己的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以免延误解决劳动纠纷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