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我国法律体系中的非常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在民法典中,孩子的抚养权是如何被规定的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七章第一节的规定,孩子的抚养权是指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健、监护等权利和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抚养权,应当履行抚养义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其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是共同享有的,应当共同履行抚养义务。如果父母离婚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共同履行抚养义务的情况下,由我国法律或者法院根据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确定由哪一方承担抚养责任。
另外,在民法典中还规定了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第七章第二节的规定,有抚养能力的父母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一方父母无抚养能力,另一方父母有抚养能力的,应当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父母都无抚养能力,由直系血亲、第一顺位的侧系血亲或者监护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承担抚养义务。
此外,在民法典中还规定了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也应当履行抚养义务,并且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保护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强调了父母和监护人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这些规定的出台,有利于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保障未成年子女的生存和发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