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在我国婚姻法中规定,自愿离婚必须经过冷静期,即夫妻双方必须在冷静期内再三考虑,确认离婚意愿。
那么,自愿离婚可以跳过冷静期吗?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自愿离婚不可以跳过冷静期。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提出离婚申请,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准予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愿离婚双方必须共同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经过冷静期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因冲动而做出错误的决定,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再次考虑自己的决定,如果在冷静期结束后仍然坚持离婚意愿,可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一方在冷静期内改变了主意,不再希望离婚,另一方则不能强迫离婚,必须尊重另一方的意愿。
除非经过法院审判或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并得到法院认可,在冷静期内可以办理离婚手续。但是,这种情况非常少见,大多数情况下,自愿离婚必须经过冷静期。
总之,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自愿离婚不可以跳过冷静期。冷静期是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离婚决定是经过深思熟虑的。因此,如果双方有离婚的意愿,必须在冷静期内再三考虑,确认离婚意愿,才能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