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指年龄未满18周岁的人,根据我国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进行了我国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在我国法律上具有一定的特殊地位,他们在很多方面都需要得到成年人的保护和关注。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未成年人和他人建立关系的问题,尤其是涉及到自愿关系的情况。
在我国法律上,未成年人与他人建立自愿关系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在缺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不能进行我国法律上有效的行为,包括签订合同、处分财产等。因此,在涉及到与他人建立关系的情况下,未成年人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是自愿的。
对于未成年人与他人建立关系的自愿性问题,我国法律的原则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在建立关系的过程中,未成年人受到欺骗、胁迫等非法手段影响,那么这种关系是不被我国法律认可和保护的。同时,如果未成年人在建立关系的过程中没有达到法定的年龄,也是不被我国法律认可的。
如果未成年人与他人建立的自愿关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那么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这种关系也需要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和监督。我国法律规定了未成年人在与他人建立关系时的特殊权利和责任,包括在合同签订、财产处分等方面的约束。同时,我国法律也规定了在未成年人与他人建立关系时的监护责任,要求成年人在与未成年人建立关系时要承担一定的监护责任。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与他人建立自愿关系的我国法律判定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注意遵守我国法律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未成年人受到不良影响。只有在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未成年人与他人建立的关系才能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