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了住房公积金怎么全部取出来?这是非常多的人在辞职后面临的一个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我国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用于职工个人购买、建造、翻建自己住房的一项长期储蓄制度,如果职工辞职了,是否可以将公积金全部取出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 购买、翻建、修缮自住住房的;
2. 还贷款或者偿还商业贷款的;
3. 支付住房所需的装修、家具、家电等费用的;
4. 转为租赁住房的;
5. 本人、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重大疾病的;
6. 本人、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残疾的;
7. 本人、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死亡的;
8. 依法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破产清算的;
9. 依法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被依法责令改制、关闭或者撤销的;
10. 其他情形依法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根据以上规定,职工辞职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需要满足对应条件才能申请提取。如果职工辞职后没有购房、翻建、修缮房屋等需要提取公积金的情况,是无法直接将公积金全部取出的。
另外,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职工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购房合同、装修合同、医疗证明等。因此,在辞职后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以便顺利办理。
总的来说,职工辞职后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但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能办理。在办理提取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且需要注意办理过程中的规定和流程,以便顺利办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到有相关疑问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