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非常重要途径之一,但并非所有的劳动纠纷都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根据相关我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很多,其中包括以下6个条件:
1.劳动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的范围。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了哪些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如果劳动争议不在我国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2.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存在工作关系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双方必须是劳动关系的当事人,如果是其他种类的纠纷,如合同纠纷或侵权纠纷,则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
3.劳动争议双方已经达成和解协议。如果劳动争议双方已经就纠纷达成和解协议,而且和解协议已经履行完毕,那么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4.劳动争议当事人没有按照规定的期限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限,如果当事人逾期未提起仲裁申请,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5.劳动争议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争议双方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法院已经受理了该案件,那么劳动仲裁机构将不予受理。
6.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形。除了以上列举的情形外,还有一些其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例如劳动争议当事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谎报事实等情形,劳动仲裁机构也将不予受理。
总之,劳动仲裁不予受理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只有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当劳动争议发生时,当事人应当及时了解相关我国法律规定,选择适当的解决方式,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