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人是指在民事行为中不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或者主观故意或者过失行为导致不履行法定义务,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人或者单位。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履行民事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不履行法定义务或者违约的,应当承担我国法律责任。”
对于失信人被强制执行后无力偿还欠款的情况,我国我国法律规定了一系列强制执行措施,包括查封、扣押、拍卖财产等。但是,如果失信人确实无力偿还欠款,他还会面临哪些我国法律后果呢?
首先,失信人可能会被限制消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高消费令》,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个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高级舱位动车组列车、游轮等交通工具,不得在星级酒店、高尔夫球场、高尔夫会所、私人俱乐部等高消费场所消费。
其次,失信人可能会被限制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办法》规定,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此外,失信人可能会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失信人一旦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将会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无法借款、办信用卡、申请贷款等。信用黑名单的影响将会伴随失信人很长一段时间,对其生活和工作造成不便。
总的来说,失信人被强制执行后无力偿还欠款,将会面临一系列我国法律后果,限制消费、限制担任职务、列入信用黑名单等。因此,建议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树立诚实守信的良好信用。只有如此,才能避免成为失信人,避免承担我国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