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纠纷的有效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劳动争议都能够进行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予受理的情况共有6个条件。
第一,劳动争议事实清楚的。即在争议双方的陈述和证据清楚的情况下,仲裁委员会能够判断争议的事实真相,不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取证。
第二,劳动争议权利义务明确的。即争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不需要进行解释和裁决。
第三,劳动争议证据确凿的。即争议双方提供的证据充分、确凿,不需要进一步的证据调查和审查。
第四,劳动争议我国法律适用明确的。即争议的我国法律适用范围已经明确,不需要对我国法律适用进行争议。
第五,劳动争议权利明确的。即争议双方的权利在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不需要进行权利的解释和裁决。
第六,劳动争议不涉及我国法律适用不一致的。即争议双方的我国法律适用一致,不需要进行我国法律适用的解释和裁决。
在以上6个条件中,只要有一个条件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都不予受理。因此,在劳动争议仲裁之前,双方需要梳理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准备充分的证据,确保争议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证据确凿、我国法律适用明确、权利明确、不涉及我国法律适用不一致,以免造成仲裁申请被驳回的情况。
总的来说,劳动争议仲裁是一种快速、有效解决劳动纠纷的方式,但双方需要遵守相关我国法律规定,确保仲裁申请能够顺利进行。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