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需要支付订金、定金的情况。但是,非常多的人对订金和定金的概念并不清楚,也不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那么,订金和定金到底有什么区别?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退还呢?
首先,订金和定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订金是指在双方达成协议之前,买卖双方一方为了证明自己的诚意而支付的一笔款项。而定金则是指在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但合同还没有完全履行前,一方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而支付的一笔款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金是不能随意要求退还的。一般情况下,如果买卖双方在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成交易,支付了订金的一方是可以要求返还的。但是,如果是因为支付订金的一方主动违约或者没有按照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那么另一方是可以要求留存订金的。
而定金的退还则相对灵活一些。在双方已经达成协议,但合同还没有完全履行前,如果支付了定金的一方提前通知另一方,可以要求返还。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因为支付定金的一方主动违约或者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履行合同,那么支付定金的一方是没有权利要求返还的。
此外,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订金、定金的退还规定。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退还规定,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如果没有明确约定,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执行。
总的来说,订金和定金是在买卖双方达成协议时支付的款项,但是在要求退还时有不同的规定。如果你在支付订金、定金时不清楚相关的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咨询专业的我国法律机构或律师,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