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听到“定金”和“订金”这两个词,非常多的人可能会觉得它们的含义是一样的。但实际上,定金和订金在我国法律上是有区别的。
首先,定金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前,一方为了表明自己的诚意和决心,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定金是一种保证合同履行的方式,一旦合同生效,定金就会变成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一方违约,支付定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
订金则是指在合同签订之后,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订金通常是合同的一部分,但其性质不同于定金。如果一方违约,支付订金的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但违约方可以要求返还订金。
在实际生活中,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可能会产生争议。根据我国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定金或订金的性质,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和交易习惯来解释。但如果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定金或订金的性质,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和订金的数额不宜过高。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双方可以约定支付定金或订金,但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如果支付的定金或订金超过百分之三十,超过部分应当返还给支付方。
综上所述,定金和订金在我国法律上是有区别的。定金是在合同签订之前支付的保证合同履行的诚意金,一旦合同生效就不能返还;订金是在合同签订之后支付的保证合同履行的诚意金,违约时可以要求返还。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定金或订金的性质和数额,避免发生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