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中,“寻衅滋事”的概念是指一种行为,即以挑衅、激怒他人为目的,故意制造纠纷,引发冲突,造成混乱和骚乱。这种行为通常是违法的,因为它会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我国法律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有着明确的认定标准。
首先,寻衅滋事的认定要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是故意挑衅、激怒他人,而不是出于无意或者无心之举。只有行为人的行为是有意的,才能构成寻衅滋事。
其次,寻衅滋事的认定还要看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挑衅、激怒他人,引发冲突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言语上的挑衅,也可以是行动上的挑衅,只要能够激怒他人,引发冲突即可构成寻衅滋事。
此外,寻衅滋事的认定还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造成了实际的纠纷、冲突或者混乱。也就是说,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具有推动作用的,能够引发他人的愤怒,从而导致纠纷、冲突或者混乱的发生。只有行为人的行为具有这种推动作用,才能构成寻衅滋事。
总的来说,寻衅滋事是一种具有明显恶意和危害性的行为,它会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因此,我国法律对于寻衅滋事行为有着严格的认定标准,只有符合这些标准的行为才能构成寻衅滋事,才能受到我国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