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集合竞价是一种市场交易方式,即在交易日开市之前进行交易,将买卖双方的订单集中在一起,通过竞价确定成交价格。那么,在我国法律上,早上集合竞价能否成立呢?
首先,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应当在证券交易所进行。早上集合竞价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必须符合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制度。因此,如果证券交易所规定了早上集合竞价的交易时间和方式,那么在该证券交易所内进行早上集合竞价是合法的。
其次,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早上集合竞价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必须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在进行早上集合竞价时,应当确保所有参与交易的主体均有平等的信息和参与权利,不能出现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行为。
此外,根据我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交易应当符合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需要。早上集合竞价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应当有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在进行早上集合竞价时,应当考虑到市场的实际情况和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市场的波动和不稳定。
总的来说,早上集合竞价作为一种交易方式,在我国法律上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在进行早上集合竞价时,应当遵守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和制度,保证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符合证券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需要。只有这样,早上集合竞价才能够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