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约定了双方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前,通常需要先签订合同意向书,以确认双方对合同条款的初步达成意向。
合同意向书是合同的前期协议,其内容包括合同的基本条款、合同的签订时间、合同的签署人等。在签订合同意向书时,双方应当认真审查合同条款,避免在后续签订正式合同时出现争议。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中应当明确约定以下内容:
1. 双方基本信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和业主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以确保双方身份的真实性。
2. 合同标的:明确建筑工程的名称、地址、工程规模、工程内容等,以确定双方对于建筑工程的理解和认识。
3. 合同价款:约定建筑工程施工的总价款、支付方式、工程款支付进度等,以确保双方对于价款支付的义务清晰明确。
4. 工期和交工时间:约定建筑工程施工的工期、交工时间、工程延期责任等,以确保双方对于工期的要求一致。
5. 质量标准:约定建筑工程施工的质量标准、验收标准、保修期等,以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6. 我国法律责任:约定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以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我国法律依据可依。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的签订对于双方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可以在后续签订正式合同时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因此,在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时,双方应当认真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双方对于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认同一致。
总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意向书的签订是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签订的前期准备工作,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意向书时认真考虑合同条款,以确保后续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顺利签订和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