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这么蠢,一巴掌扇死你得了,你配读书吗?好家伙,您听听这些恶毒的话语,每一句都堪称为童年噩梦,更可怕的是,这居然是一位女老师在办公室当着好多老师的面对小学女生的辱骂,更别提伴随着这些语言的,还有推搡、揪头发、凝脸等等粗暴的肢体动作,这样歇斯底里的言行举止居然出现在一位教师身上,实在令人不可思议!
而他就真实的发生在了湖南湘潭的一所小学校里。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自古以来就是一份备受人们尊敬的职业,我们当然支持老师对学生认真负责,严格要求。小时候,我也被老师弹过脑崩,被粉笔头砸过脑门,但这位老师大呼小叫,揪头发打脸。这些行为无论如何不能和适度惩罚划等号,孩子做错题不是很正常吗?都做对了还用您脚?您当时如果科科满分,此刻应该坐在科研岗位实验室里,为国家发光发热呀啊!
您用如此暴力的手段对待比自己弱小那么多的孩子,我愿意称您的行为是,爸,看您肆无忌惮的样子!还有其他老师淡定的态度,我敢断言,您不是第一次这么干,只可怜了您。的学生日复一日承受着您的精神失控,不知道要在稚嫩的内心深处留下多少成长的阴影。哎,您可别以为这仅仅是道德缺失和职业失守,这已经触及了法律的底线。我国未成年年人保护法第27条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否则应给予行政追责,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嗯,如果对学生造成了损失或损害,还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等。一个成年人啊,只能在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身上享受权威所带来的快感,有幸为人师表,居然如此暴躁,真是可恨可耻又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