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产假只给98天仲裁赔多少?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我国法律问题。在中国,女职工产假通常为98天,但有些私企可能会不按规定给予足够的产假。那么,如果产假被私企剥夺或者仅给予了部分产假,职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生的证明给予适当的劳动保护。这其中就包括了产假的规定。私企应该严格遵守我国法律规定,给予女职工98天的产假,不得剥夺或者减少。
如果私企没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给予产假,女职工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会根据相关证据和我国法律规定做出裁决。如果最终裁定私企应该给予女职工全额的产假,私企将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那么,私企产假只给98天的女职工在仲裁中可以获得多少赔偿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将其解雇的,应当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提供女职工产假的,应当按照女职工因此受到的损失支付赔偿金。因此,私企产假只给98天的女职工在仲裁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在仲裁过程中,女职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单、产假请假记录等,以证明私企没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给予产假。如果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女职工有很大的机会获得仲裁的支持。
总的来说,私企产假只给98天是违法行为,女职工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可以通过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获得经济补偿和赔偿金。同时,私企也应该遵守我国法律规定,给予女职工足够的产假,保障其在怀孕期间和哺乳期间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