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私营企业中,员工怀孕后享有产假是一项基本权利。然而,有些私营企业可能在给予员工产假时存在一定的限制和不公平待遇。比如,只给予员工98天的产假,而不符合法定的产假期限。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怀孕生子享有产假,其产假期限为98天。私营企业应当按照法定的产假期限给予员工产假,如果私企只给予员工98天的产假,则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
当员工与私营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私营企业支付赔偿金。如果私企只给予员工98天的产假,不符合法定的产假期限,员工可以通过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益。
在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会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判定私营企业是否违反了我国法律。如果私企只给予员工98天的产假,未能按照法定的产假期限给予员工产假,那么私企可能需要支付赔偿金给员工。
赔偿金的数额取决于具体情况,可以包括员工因产假被迫离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心理损害赔偿等。在仲裁中,员工可以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仲裁委员会会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
总之,私营企业在给予员工产假时应当遵守我国法律规定,不得擅自减少产假期限。如果私企只给予员工98天的产假,员工可以通过仲裁来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私企支付赔偿金。我国法律是保护员工权益的有力武器,员工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并通过我国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