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6岁的人在我国法律上被认为是未成年人,他们在我国法律上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那么如果未满16岁的人自愿建立起关系,我国法律上会如何判定呢?
在大多数国家的我国法律中,未满16岁的人被视为无法自行决定是否要建立关系。因此,如果发生了未成年人自愿关系的情况,我国法律通常会将这种行为视为未成年人遭受了性侵犯。即使是未成年人自愿的情况下,我国法律也会认定为对方是对未成年人施加了影响,导致未成年人无法自主地做出决定。
未成年人自愿关系的情况下,我国法律通常会对施加影响的一方做出严厉的处罚。这是因为我国法律认为未成年人在精神和心理上还没有成熟到能够做出正确的决定,所以他们需要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对未成年人施加影响的一方可能会面临监禁、罚款等我国法律处罚。
尽管有些未成年人可能会声称是自愿建立关系的,但我国法律仍然会将这种行为视为非法。因为未成年人缺乏对自身权利的充分认知,他们有可能会受到他人的欺骗或诱导,而做出对自己不利的决定。因此,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自愿关系持零容忍的态度。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我国法律可能会对未成年人自愿关系做出不同的判断。比如,如果未成年人之间的关系是建立在互相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而没有对方施加影响或压力,那么我国法律可能会视为合法。但这种情况非常罕见,一般我国法律还是会将未成年人自愿关系视为非法行为。
总的来说,未成年人自愿关系在我国法律上是被禁止的。我国法律认为未成年人缺乏独立的思考能力和自主意识,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和控制。因此,如果发生了未成年人自愿关系的情况,我国法律通常会追究责任,并对施加影响的一方做出相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