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担保人担保他人借钱,但是后来欠债人跑了,要求担保人代为还款。民间认定冤有头债有主的利润,担保人觉得自己冤枉死了。自己明明一分钱没借,也一分钱都没享受到。只是因为好心、义气而当作担保人。被控诉要求还钱该怎么办?
无论是法律维度还是人情世故,在欠债人跑路之后,担保人是都无法摘干净责任的,是需要承担部分甚至全部的债务的。
愿意当担保人的时候,连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和担负的分享都不清楚,贸然当别人的担保人,这不自讨苦吃吗?
快来学习一下什么是担保人吧!
什么是“担保人”?
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简单来说就是:担保人是对于借款方的一种保障措施。当实际欠款人跑路或者“躺平”的时候,担保人就得担负责任,是有责任帮助其偿还债务的。再说的直白一些,担保人就是背锅人,是提高实际欠债人借款的成功率的保障。
担保人都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担保分两种:
一般担保和连带责任担保
方式不同所要承担的责任也不一样
1.一般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简单说就是:还款期限内还不偿还的,债主需要先通过诉讼的途径向实际欠款人追债,只有在实际欠款人没有可被执行的财产的情况下,才能要求担保人来承担债务责任。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万不得已必须要当其他人的担保人,请一定要注意选择一般担保方式。这样几遍实际欠款人躺平、跑路,债主也没法直接找你背锅。
2.连带责任担保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简单来说。实际欠债人跑路躺平,债主直接就可以去找你这个担保人追责,都不用走法律程序确认实际欠款人有没有偿还债务的能力,直接就可以找你追责。
所以说连带责任这种担保方式,相当于吧你俩算在了一根绳上,谁都跑不了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