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和生育期间享有产假和哺乳假。产假和哺乳假的总计天数取决于不同的情况,包括工作年限、生育情况等因素。
根据最新的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可以休产假,产假通常为98天。其中,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通常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在特殊情况下,如双胞胎或者经医院证明需要休息的情况下,产假的天数可能会有所调整。
在中国,哺乳假通常为产后假结束后的一个月,即产假结束后第105天至第135天,一般为30天。女职工在哺乳假期间有权利每天有一个小时的哺乳时间,保障母婴的健康。在特殊情况下,哺乳假的天数也可能会有所调整。
总的来说,产假和哺乳假的总计天数一般为98天(产假)+30天(哺乳假),即共计128天。这些假期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怀孕和生育期间的权益,保障母婴的健康。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应当依法为女职工提供产假和哺乳假,不得有侵犯女职工权益的行为。如果公司拒绝提供产假和哺乳假,女职工可以向劳动监督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产假和哺乳假的设立是为了保障女职工在怀孕和生育期间的健康和权益,也是对家庭和社会责任的体现。希望各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我国法律法规,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