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劳动法中,对于试用期被辞退是否有补偿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被辞退的员工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首先,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员工互相了解的时间,合同双方可以在试用期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其次,在劳动合同解除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员工,并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员工支付试用期已经工作的日子的工资报酬。
另外,在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这些费用包括社会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向员工支付。
总的来说,试用期被辞退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但是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些补偿包括工资报酬、社会保险费用等,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支付给员工。
因此,试用期被辞退的员工是有权利获得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在解除试用期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向员工支付应有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