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一、非法转包具体内容: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二、非法转包的后果:
1、签订的建筑工程转包合同无效。
2、承包人、实际施工人因非法转包建设工程所获取的非法所得要予以没收。
3、已完成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的,要支付相应的工程款。
4、转包人会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还会被吊销资质证书。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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